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www.3700.COm威尼斯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(修订)》(重工商大〔2022〕117号)文件有关精神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www.3700.COm威尼斯第五届教师教学奖评选工作,以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。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,结合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和奖励名额
教师教学奖共分为教学名师奖、教学标兵奖、教学新星奖三个层次,“教学名师奖”1名,“教学标兵奖”4名,“教学新星奖”5名,其中专职教师获奖比例不低于获奖总名额的70%。另设“最佳人气奖”5名。
二、参评范围和推荐名额
全职在威尼斯官网每学年均承担了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(含实验教学)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。若编制不在教学学院的其他岗位参评教师,参加其教学归属学院评选。
各教学学院(不含通识学院)和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可推荐提名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,自行确定各层次奖项推荐提名名额,并必须在申报表上选择申报层次。
已获得“教师教学奖”的教师不可再次申报同一奖项,所有已获奖教师均可申报上层次奖项。
三、评选基本条件和主要依据
评选基本条件和主要依据参见《www.3700.COm威尼斯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(修订)》(重工商大〔2022〕117号)(详见OA系统)。
根据2023年5月26日校长办公会意见,其中两项评选基本条件调整如下:
1.课堂教学工作总量(含研究生教学)近三学年不少于 400 学时,其中本科课堂教学工作总量不少于300学时。
2.课堂教学评教分数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(1)近三学年每学年本科生课堂教学评教分数(所有课程平均)处于全校前20%或近三学年每学年研究生课堂教学评教分数(所有课程平均)处于全校前20%。
(2)近三年本科教学工作总量排全校前15%,且本科生课堂教学评教分数(所有课程平均)处于全校前30%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
评选程序包括学院考察提名、资格审查、网上展示、学校初评、复评、学校审定等环节,具体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见表1。
表1 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
评选程序 |
时间安排 |
工作任务 |
1.学院考察提名 |
5月30日前 |
学院开展推荐提名工作,对符合条件的提名人选及其申报有关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,按时提交学校评选办公室。 |
2.资格 审查 |
初评前 |
评选办公室组织对学院推荐提名人选及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。 |
3.网上 展示 |
复评前 |
网上展示宣传参选教师材料,全校师生进行网络投票。按网络投票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“最佳人气奖”。 |
4.学校 初评 |
6月25日前 |
评选委员会审阅候选人的申报材料,进行测评评分。 |
5.复评 |
待初评后 另行通知 |
参评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说课、讲课。评选委员会评委考查评分,进行复评。 评选委员会评委结合初评、复评结果进行综合评议,提出拟获奖名单,报学校审定。 |
6.学校 审定 |
|
学校审定拟获奖人员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发文公布结果。 |
六、提交材料
提交材料主要包括:
(1)申报情况汇总表(附件1)(电子档+纸质件);
(2)“教师教学奖”申报表(附件2)(电子档+纸质件);
(3)电子照片(电子档);
(4)佐证材料文档(PDF格式,仅电子档);
进入复评环节的老师还需提交说课和讲课PPT,提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每份申报材料需全部整合在压缩包文件中,电子档统一命名方式:XX学院+XX老师。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30日前按指定方式提交(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),同时将签字、盖章齐全的纸质申报表和汇总表各一份提交到学校评选办公室(厚德楼1003,电话62768449)。材料提交要求如下:
1.电子照片格式
电子照片为彩色2寸免冠正面照,大小为200KB以内。
2.佐证材料文档
提交的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应按照申报表填报内容顺序分类建立目录(目录样式见附件3),并以图片形式依序罗列汇编,文档为pdf格式。
七、其他事项
教师教学奖是学校为了表彰教学投入大、教学水平高、教学成效显著的优秀教师,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,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保证教师教学奖的评选工作有序开展。
1.各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师教学奖评选的宣传动员工作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荐细则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认真审核材料,开展好提名工作,推选出教学效果好,师生公认的教师参加评选,对弄虚作假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2.学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,由学院负责组织进行复核;学校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,由学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复核。
3.本着奖励优秀的原则,各奖项推荐和获奖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。
4.申报材料统计时点均截止为2024年5月30日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 第五届“教师教学奖”申报情况汇总表
2. www.3700.COm威尼斯“教师教学奖”申报表
3.“教师教学奖”申报佐证材料(目录样式)
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
2024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