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有关单位:
根据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》和《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及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有关文件精神,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、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,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情况,认真做好第五届校级及市级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资格、成果完成人条件
申报资格、成果完成人条件等参见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》。每个申报人作为成果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,包括作为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。
二、材料要求
请申报学院认真组织填写并提交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(无论申报校级或市级统一填报市级成果奖申报书)(一式六份)及其电子版,同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,或者在省(市)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(一式六份,其中原件至少两份);教学成果若为教材,还需提交样书(三本或三套)。
申报材料的排版格式,请严格按照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的填报说明执行。即反映成果的科学总结请按如下格式排版:版面尺寸:A4,正文位置:上、下边界25毫米,左边界30毫米、右边界20毫米;标题:黑体小2号、居中,正文文本:宋体小4号,如有序数,结构层次依次为:一、(一)1.(1),标准字间距、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、所有标点符号采用宋体全角、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采用半角的要求排版。
三、成果提交时间
请学院对申报的教学成果按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》文件要求的内容与格式再次进行审核,教务办公室或教学秘书汇总后于7月8日下午5:30分前交教务处教研科(厚德楼2003,电话:62769240,申报书电子版一并提交hyc@ctbu.edu.cn),逾期不予受理。(最终以教委正式文件时间为准,如果教委时间提前,则学校收材料的时间也会提前,请各项目组注意)
四、成果评审办法及时间
1、成立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专家组,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为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。
2、专家成员分成四个组评选,即经济管理组、理工组、文法艺术组、教育综合组。
3、评选标准以《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及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》为依据。
4、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先评校级奖。在校级奖中,推荐参评市级获奖项目。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,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;校教学成果一等奖,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二、三等奖;其它均为校教学成果二等奖。
5、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评审程序:(1)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全会,确定评选原则;(2)分组讨论,投票推荐获奖项目入围的本小组名单;(3)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会,投票确定(市教委给予我们入围推荐参评市级教学成果的数量)获奖等级,先投特等奖,再投一等奖,并确定特等奖、一等奖排序。其余为校级二等奖。
6、校长办公会审核确认。
请各学院、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申报、评奖工作,要把理论研究深入,改革力度大,实践效果扎实,能代表学校、学院的优秀成果推荐上来。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此项工作,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、注重特色,认真做好申报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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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30日